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媒体报道
日期临近 住房还贷准备好支取公积金
2009-12-30 14:19:54
(已经被浏览196次)
时间:自2010年1月1日起,柜面提取还贷的具体时间是2010年1月至6月期间,每月的1至15日
  
  地点: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的银行
  
  情况介绍:缴存南京市公积金的市民,如果想到柜面提取公积金来归还住房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,现在就要开始准备资料了。
  
 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,应当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和住房公积金卡。其配偶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,还应当提供《结婚证》原件及其复印件。同时,购买商品房(含经济适用房)的,应当提供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《商品房买卖契约》正本和首付款收据,购房时间以买卖契约登记时间为准。购买二手房(含开发单位转为自管产的商品房)的,应当提供《房屋所有权证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》、《房地产
买卖契约》,购房时间以交纳契税时间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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